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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新版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代理进口货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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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3 10: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进入系统后,展示明细列表,列表中可显示已采集的明细数据,同时提供【新增】、【删除】、【筛选】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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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新增】按钮系统弹出“代理进口货物证明采集”界面,此界面可采集明细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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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取消】按钮,可关闭当前窗口。
点击【保存】按钮,可将当前录入数据保存至系统内,同时关闭窗口。
点击【保存并新增】按钮,可将当前数据保存至系统内,同时保留采集窗口,支持纳税人继续采集。
勾选数据点击【删除】按钮,可将勾选数据进行删除,点击明细数据后方的【编辑】按钮,可弹出数据编辑界面,在此界面可进行数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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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提交申请】按钮,进入“代理进口货物证明待申请信息”界面,界面提供【上传资料】、【提交按钮】,可在界面中选择需上传的资料进行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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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数据无问题后,可点击【提交】按钮,将数据提交至核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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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成功后,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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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可在【退税进度审核查询】中查看业务办结进度,并下载打印证明、文书及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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