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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新版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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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8 17: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同和服务 于 2024-6-18 17:01 编辑

1.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功能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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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增备案
(1)进入功能后,点击“新增备案”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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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择需要进行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的合同;无合同的情况下可以点击“新增合同”按钮,进行合同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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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选择合同后,点击“确定”进入备案信息填写,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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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传附送资料后,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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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入表单预览,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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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交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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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查询备案信息
根据纳税人查询条件,可点击“查询”已备案信息。
4.更正备案信息
(1)选择需要更正的已备案记录,点击“变更”,填报操作参考新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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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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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已备案但无备案表编号的历史备案数据,不允许修改,只能作废。点击修改备案时弹出提示“当前历史(未与外汇局交互)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信息,不支持修改;如要修改,可作废后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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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作废备案信息。
(1)选择需要作废的已备案记录,点击“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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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废成功。
(3)当已备案记录的支付状态为“已支付”时,不允许作废。点击作废备案信息时弹出提示“请确认是否实际支付,此备案表状态为‘已支付’,不可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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