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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新版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跨区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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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8 10:5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登录方式
①省内注册地外项目
纳税人登录江苏电子税务局,右上鼠标移动到右上角名字位置,点击【身份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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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左侧跨区域办税,在报验项目选择界面查到需要的项目点【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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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外省项目
纳税人访问对应省市电子税务局,可以跨区域报验户或跨区税源登记身份进行登录,从“企业业务-特定主体登录”入口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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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 -【税费申报及缴纳】-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功能菜单。
3.进入功能后,根据纳税人税源信息,系统自动匹配申报模式,分别为填表式申报、列表式申报:
(1)单税源-填表式申报模式:
1)若该申报所属期已存在有效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信息,系统进行同属期再次申报确认提示(不存在则直接进入步骤2),确认继续申报或需要调整税款所属期,请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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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入申报界面,对税(费)预填结果进行确认,预填结果与您的实际经营不符,您可在相应报表栏次进行补录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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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终申报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进行申报操作。申报成功后,您可以立即进行缴款,完成本次申报涉及的税费款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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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多税源-列表式申报模式:
1)在税源列表展示界面,可以看见当前身份所对应的税源申报信息,纳税人对税(费)预填结果进行确认,预填结果与您的实际经营不符,您可点击操作栏“修改”进行补录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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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修改”后弹出信息确认与补录弹框,您可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补录修正,调整完毕,点击“确定”返回列表主界面。
注:若您为报验户且税源项目未超过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可选择“是否合并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选择是,系统将自动申报企业所得税项目部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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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勾选需要进行申报的税源明细,一次申报最多支持勾选5条,系统将对勾选记录进行批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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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勾选完毕,点击“下一步”,若勾选的税源在申报所属期内已存在有效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信息(不存在则直接进入5)报表预览),系统进行同属期再次申报确认提示,您点击“确定”后,进行报表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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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预览申报表,对申报数据再次确认,点击“一键报”系统进行申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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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报成功后,您可以立即进行缴款,完成本次申报涉及的税费款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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