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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业务攻略--⑨红字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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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4 10:4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同和服务 于 2025-9-3 13:13 编辑

  纳税人开具蓝字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包括全部退回和部分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包括全部中止和部分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的,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
  在红字发票开具模块,包括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红字发票开具三个部分。
  今天我们继续学习:红字发票开具。
  经过购销双方确认后的红字确认单,销方可在红字发票开具模块,开具红票;或者销方开具蓝字发票后,蓝字发票的“增值税用途标签”为空、“消费税用途标签”为“未勾选库存”、“入账状态标签”为“未入账”或“已入账撤销”的,由销售方发起红冲,不需对方确认,开具红票。
  温馨提示:
  开具红字发票的操作前置条件: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状态为购销双方已确认状态或无需确认状态。
  点开【开票业务】,点击最右侧【红字发票开具】,进入红字发票业务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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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红字发票开具”,进入红字发票确认信息页面。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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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去开票”,进入红字发票开具页面。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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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切换至票面模式”,可切换到票面模式。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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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开具发票”按钮,提示红字发票开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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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
  收购类发票抵扣勾选后发起红字信息无需对方确认,可以直接开具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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