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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解析] 新《公司法》下如何办理减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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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3 09:3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公示系统减少注册资本公告步骤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https://js.gsxt.gov.cn/index.html,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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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择一个登录方式登录。首次登录的用户选择“联络员注册”,已经注册的用户直接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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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选择“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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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填写公司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并公示”。(备注:股东会作出决定后应在30日内进行减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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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交后至查看页面可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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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减资公告申请流程就全部完成,等45天公示期结束后,就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手续啦!

二、减少注册资本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上签字确认。
4、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仅通过报纸发布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可免于提交减资公告材料。
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减少注册资本注意事项
1、名称冠“江苏”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如减资后低于1000万元,需同时申请变更公司名称。
2、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有最低限额规定的,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最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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