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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2025年1月11日后(含1月11日)企业女职工生育一孩的,以及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企业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 注意!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二、补贴内容 企业为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三、补贴标准 企业女职工生育一孩、二孩、三孩产假期间,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50%、80%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月份从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
四、补贴期限 企业可以在女职工生育一孩、二孩、三孩6个月后申报,一次性享受补贴。
五、申请流程 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点击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就业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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