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同和服务 于 2025-5-22 13:15 编辑
(一)职工退休应符合哪些条件? 1.参保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含依法申请弹性提前或延迟退休年龄); 3.缴费年限满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注: (1)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前,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仍为15年。从2030年1月1日起,按照每年提高6个月的节奏,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至2 0年。 (2)参保人员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申请延长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或者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待遇,也可以书面申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二)法定退休年龄是如何调整的? 从2025年1月1日起,原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的男性,按照每4个月延迟1个月,将法定退休年龄逐步延迟至63周岁。 举例说明:2025年按原法定退休年龄在1-4月退休的,将分别在2-5月退休,每人延迟了1个月退休;应在5-8月退休的,将分别在7-10月退休,每人延迟了2个月退休;以此类推。 从2025年1月1日起,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性,按照每2个月延迟1个月,将法定退休年龄逐步延迟至55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性,按照每4个月延迟1个月,将法定退休年龄逐步延迟至58周岁。 举例说明:2025年按原法定退休年龄50 周岁应在1-2月退休的,将分别在2-3月退休,每人延迟了1个月退休;应在3-4月退休的,将分别在5-6月退休,每人延迟了2个月退休;以此类推。 *通过同和综合服务平台,人社、医保专区的热点解析,查看更多“退休年龄计算器”,输入本人出生日期、性别等信息,即可查询对应的法定退休年龄和对应的退休年月。
(三)延迟退休政策公布后,可以弹性选择,那么应该按照哪个时间点来办理退休? 1.按照新的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职工应不晚于退休时间当月告知所在单位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2.弹性提前退休。如果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但提前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职工应至少在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向单位书面申请弹性提前退休; 3.弹性延迟退休。职工到达新的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弹性延迟退休,但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职工应在法定退休时间前1个月与单位达成书面协议,明确退休时间。弹性延迟退休时间确定后,不再延长。 举例说明:1972年9月出生的男职工,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2周岁,在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前提下, (1)可以按62周岁退休; (2)可以在60至62周岁之间选择弹性提前退休 (3)职工和单位协商一致,还可以在62至65周岁之间弹性延迟退休。
(四)当选择弹性退休时,最低缴费年限如何确定? 目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从2030年1月1日,每年提高6 个月,将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至2 0年。办法规定,弹性提前退休的职工,应达到所选择退休时间对应年份的最低缴费年限;弹性延迟退休的职工,应达到本人法定退休年龄对应年份的最低缴费年限。 举例说明:一位男职工是在2031年达到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2031年国家规定的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已经提高到了16年。这位职工如果选择弹性退休,要求的最低缴费年限到底怎么算? 如果这位职工想2029年弹性提前退休,则需满足2029年对应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如果弹性延迟退休,延后到2034年退休,只需满足2031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的最低缴费年限16年即可,不需要满足2034年对应的最低缴费年限17.5年。
(五)弹性延迟退休期间,单位应继续为职工缴纳社保吗? 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所在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延续,单位和职工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六)单位如何为职工办理退休手续? 1.职工填写并向单位提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单位可在单位名称处盖印),所在单位应不晚于职工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退休申请,收集办理材料。 2.单位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 (1)办理退工停保:单位办事一社会保险一社会保险登记一用人单位退工停保登记(退工原因选择“申请养老待遇核定”,操作时间为当月11日至次月6日); (2)办理退休申报:单位办事一社会保险登记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务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按提示填写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工作简历和中断缴费年限等;上传相关材料(点击浏览器右侧“材料列表”,上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护照和户口簿等);确认提交后打印《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申请表》一式四份,核对相关信息后本人签字,单位签章(可在首页“单位办件查询”打印) 3.窗口提交材料。网上填报完成后,经办人员应及时到企业退休专窗(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一楼A区)递交以下材料: (1)原系国有、县(区)属以上集体单位正式职工或其他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须提供完整的档案材料,主要包括招录(分配)、调动、调资、离职、服兵役、养老保险手册、劳动合同制工人手册等; (2)申领人身份证、户口簿(已上传电子件可不提供); (3)《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申请表》(一式四份,由单位在网办大厅填报并打印); (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一式两份,可通过人社网办大厅下载); (5)《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承诺书》(一式两份,可通过同和平台下载打印);; (6)《常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采集表》(可通过同和平台下载打印); (7)《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情况公示》(仅特殊工提前退休人员提供)。 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是指符合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从事国家明确的提前退休特殊工种工作并达到规定年限。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经职工与企业协商一致,可在延迟后特殊工种退休年龄与正常法定退休年龄期间选择退休时间。 *为确保退休业务正常办理,请提前申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并开通其金融功能。
(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如何计算的?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指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和折算缴费年限。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为本地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以来,用人单位和个人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为实际缴费前,按国家和省规定可以计算的连续工龄;折算缴费年限为19 91年底前从事特殊工种,按国家规定可以折算的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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