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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解析] 企业未投入使用的房产计提的折旧能否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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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7 08:4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因此未投入使用的房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答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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