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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 我是常州参保人,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异地门诊费用能报销吗? 答:参保人按规定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手续发生的门诊费用可以报销。 异地就医分为通过异地就医信息系统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和参保人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再回常州零星报销两种。 方式一: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手续的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直接结算刷卡结算。 方式二: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再回常报销。参保人携带身份证件、社保卡、发票(门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住院提供)、本人银行借记卡等材料至参保地区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问题二 我准备办理退休,但发现职工医保年限不够怎么办? 答: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继续缴费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也可以按照规定一次性缴纳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问题三 我之前在外地工作,请问不同地方的职工医保缴费记录可以转移接续吗? 答:可以!申请我市医保关系转入手续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转移期间,在我市已办理职工参保业务并正常缴费; 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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