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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关于开展2023年税收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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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3 10:4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同和服务 于 2025-9-3 15:48 编辑

尊敬的纳税人:
  2023年税收调查开始了,请于06月06日前登陆电子税务局——税收调查企业数据采集系统完成数据填报。本年税收调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一,企业版操作手册详见附件二.
  一、登录方式:
  登录电子税务局,搜索“税收调查”,点击“税收调查企业数据采集”登录,点击“在线填报”即可进行填报。
  二、注意事项:
  1、首次登陆后,请点击“在线填报”开始填报。
  2、信息表、企业表、货物劳务服务表填报数据均为2022年度相关数据。调查问卷表请根据2023年情况填报。
  3、登陆后请先点击读入征管数据,再按信息表、调查表、企业表、货物劳务服务表的顺序依次填写。
  4、企业所得税相关栏次需完成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第二天才能读入,未完成汇算清缴的企业请自行补充企业所得税相关数据。
  5、信息表必须填写完30-33行、35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之后才能保存,在保存前务必先填写这几栏。
  6、填写企业表前请再次点击读入征管数据,保证企业表数据读入完全。
  7、信息表填报完毕后请点击“计算当前表”,否则15行加工贸易业务类型代码无法带出。
  8、企业表填写前和填写完成后均需点击“计算当前表”,确保关联栏次数据同步。
  9、指标数量单位主要为“千元”,供电量单位为“万千瓦时”、天然气耗用量为“万标立方米”,填报时请务必注意数量级。
  10、填报过程中,请及时保存填报数据,防止数据丢失。当服务器拥挤,保存到服务器提示失败时,您也可以使用保存到本地磁盘功能。再次登录时,使用装入本地数据功能,从本地磁盘中选择保存的数据包,读入数据。
  11、填报时请根据错误提示修改完善数据,审核说明谨慎填报,审核说明需填写详细原因,不要出现“核实无误”“情况属实”等笼统字眼。如需删除或更正审核说明,点击“显示情况说明”表,选中需删除的行次,单击右键,选择“删除变长表数据行”即可删除原审核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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