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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业务攻略--⑦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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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4 10: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同和服务 于 2025-9-3 13:11 编辑

  纳税人开具蓝字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包括全部退回和部分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包括全部中止和部分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的,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
  在红字发票开具模块,包括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红字发票开具三个部分。
  今天我们继续学习: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
  温馨提示:
  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蓝字发票,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填开并上传《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红字发票开具】,进入红字发票业务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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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进入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页面。
  在“①选择票据”步骤中,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查询需要红冲的蓝字发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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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查询结果中点击“选择”,进入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页面。进行“②信息确认”,需要冲红的蓝字发票信息自动带入到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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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需重新选择票据则点击【上一步】或“返回重选”,返回到“①选择票据”界面;确认票面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跳转到“③提交成功”界面,提示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提交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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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成功后,信息会发给对方纳税人接受并处理,待对方纳税人处理完毕后,开具红字发票。
  温馨提示:
  开具红字发票的操作前置条件是有已开具或已接收的蓝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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