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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解析] 提示!这些活动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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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 08:5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持续优化完善,呈现出年年加力、步步扩围、层层递进的特点,对支持企业投入研发、鼓励科技创新起到重要作用。为帮助纳税人全方位学习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今天我们带你了解: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活动。


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活动

  为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可操作性,财税[2015]119号文明确以下话动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其中,至6类活动虽与研发活动有密切关系,但都不属于研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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