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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扣分项 1、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每次扣5分 信用修复加分分值: 30日内纠正,涉及税款1000元以下的加5分,其他的加4分 30日后本年纠正,加2分 30日后次年纠正,加1分  
   2、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每次扣5分 信用修复加分分值: 30日内纠正,涉及税款1000元以下的加5分,其他的加4分 30日后本年纠正,加2分 30日后次年纠正,加1分  
   3、未按规定期限填报财务报表:每次扣3分 信用修复加分分值: 30日内纠正,加2. 4分 30日后本年纠正,加1.2分 30日后次年纠正,加0.6分  
   4、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费)款:每次扣5分 信用修复加分分值: 30日内纠正,涉及税款1000元以下的加5分,其他的加4分 30日后本年纠正,加2分 30日后次年纠正,加1分  
   5、未按规定保管纸质发票并造成发票损毁、遗失的:每次扣5分 不可以修复,使用数电票可以规避这个扣分项。  
   6、评价年度内非正常原因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扣11分 不可以修复,正常原因指的是季节性生产经营、享受政策性减免税等原因。  
   常见直接判D情形 1、有非正常户记录的纳税人:直接判D 非正常户:纳税人负有纳税申报义务,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统自动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并停止其发票领用簿和发票的使用。 信用修复标准: ①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在被直接判为D级的次年年底前提出修复申请的,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申请重新评价纳税信用级别,但不得评价为A级。 ②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在被直接判为D级的次年年底之后提出修复申请且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申请重新评价纳税信用级别,但不得评价为A级。  
   2、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直接判D 信用修复标准: ①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补缴(构成犯罪的除外),在被直接判为D级的次年年底之前提出修复申请的,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申请重新评价纳税信用级别,但不得评价为A级。 ②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补缴(构成犯罪的除外),在被直接判为D级的次年年底之后提出修复申请且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申请重新评价纳税信用级别,但不得评价为A级。 ③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60日后足额补缴(构成犯罪的除外),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申请重新评价纳税信用级别,但不得评价为A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