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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新版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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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2 14: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同和服务 于 2024-3-25 15:22 编辑

一、操作指引
(一)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 -【税费申报及缴纳】- 【非税收入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功能菜单进入申报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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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录式申报模式:
1.进入申报界面是默认为补录式申报,界面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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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认数据预填是否正确,如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并补充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
3.补充完成后,点击“提交申报”,进入申报提交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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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报成功后跳转申报结果反馈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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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填表式申报模式:
1.纳税人如需进入申报表填表界面,点击“我要填表”,进入“填表式申报”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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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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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纳税人可对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等数据进行依次填写和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进入申报提交页面,申报成功后跳转申报结果反馈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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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个体工商户、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个人,不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义务人,无需申报。
3、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无需额外提供资料。

三、常见问题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哪里获取数据进行预填?
答:系统根据残联交换的数据预填。税务机关从残联获取纳税人“安置残疾人数”,预填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中的“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且不可修改。

2、如果预填的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与我公司实际数据存在差异,我应当如何处理?
答:如您申报时发现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与实际不符,可前往残联审核部门进行安置残疾人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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