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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二、防暑降温费与高温津贴的区别防暑降温费没有法律的硬性规定,是企业自愿给予劳动者,工资之外的福利待遇。属于企业发放的职工福利;高温津贴是根据国家制定标准,以当地气象局发布的最高稳定标准为准,6-8月份,必须发放给劳动者的收入,合并入工资计算,属于工资收入。    
 三、除高温津贴外,如果不以工资形式入账的现金补贴,属于职工福利中发放到个人的职工福利。企业税前扣除受到工资总额14%的限额,发放的福利也需要和工资合并一起计算个人所得税。而以实物发放的并不一定是职工福利,因高温天气为职工购买的防暑降温饮品、保健品也可以并入劳保费。不受工资总额14%的限制。    
 四、涉高温天气支出的会计分录 1、高温津贴支出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高温津贴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高温津贴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2、因高温购买的饮料/冰镇食品/保健品 借:管理费用—劳保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说明: 尽管劳保费是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增值税的,但购买的饮品、食品、保健品属于面向个人消费者的,其单独购买发票不能抵扣增值税。    
 3、防暑降温费/企业高温福利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防暑降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防暑降温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说明: 企业中的福利费,会受到税前扣除14%的限额。所以一般过节现金福利,高温补贴,这种以现金发放的福利,尽量不要计入职工福利,去挤占职工福利的额度。尽量去做到工资总额内,以提成或绩效工资的形式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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