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切换到窄版

登录  |

游客您好!登录后享受更多精彩

查看: 331|回复: 0

[热点解析] 工伤职工退休后,可以领取双重待遇吗?

[复制链接]

888

主题

154

回帖

4114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4114
发表于 2023-5-19 09:4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邓先生是工伤伤残四级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正在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眼

看马上就可以退休了,邓先生却被告知办理退休手续后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同时停

领取伤残津贴。那么,工伤职工退休能享受伤残津贴和基本养老金的双重待遇吗?

伤残津贴和基本养老金是不能重复享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老保险待遇。基本养

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邓先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享受基本养老金条件,申请办理退休手续后,开始领

取基本养老金,而停止领取伤残津贴。


如果邓先生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原来享受的伤残津贴,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同和社区

GMT+8, 2025-11-4 18:04 , Processed in 0.027476 second(s), 19 queries .

Tohot!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oho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