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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疗工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谣言!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待遇,基本能满足工伤医疗需要。超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职工离职后发现原公司欠缴社保费,无法补缴?  谣言! 《社会保险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可以要求社会 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已到退休年龄被公司解聘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谣言! 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   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就不用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了? 谣言!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到用人单位就业的,应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按规定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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