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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解析] 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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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9 10: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题一
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答:患有门诊慢性病病种的参保人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有效诊断材料,至本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家庭医生处申请。
其中高血压、糖尿病参保患者需提供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明确诊断的病史资料和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其他门诊慢性病参保患者,需提供三级医疗机构明确诊断的病史资料和相关检查化验报告。
问题二
我参加的是常州居民医保,请问能办理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吗?
答:能!居民医保参保人持省社保卡(或有效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有效诊断证明,至本人户籍、学籍或居住证地所在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家庭医生处申请。
除高血压、糖尿病外的其他门诊慢性病参保患者,需提供三级医疗机构明确诊断的病史资料和相关检查化验报告。
问题三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可以享受哪些生育待遇?
答:满足条件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时可享受产前检查费用及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报销标准为在职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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