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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标准的,按上限标准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下限标准的,按下限标准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38号)文件明确,2024年度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4396元执行,下限按4879元执行。工程建设项目以项目工程总造价为缴费基数。    
 缴费标准: |    险种    |  |   | 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   | 单位缴费比例:常州市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基准费率对应执行江苏省0.2%-1.9%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实行浮动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自2024年1月1日起,常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为3%oo  |   |  |   |  |   | 单位缴费比例为0.8%。从2020年1月1日起,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   
缴费时间: 用人单位应在每月25日前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1-6日为人社、医保部门增减员集中受理期,有增减员的单位建议6日之后再办理申报缴费。 因2024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产生的1-9月份补差数据,用人单位需在12月底前缴纳,可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收滞纳金和利息。    
 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线上渠道自行向税务部门进行工资申报并完成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和参保职工50人(含)以上的企业,建议使用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参保职工50人以下的企业,建议使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也可以使用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缴费记录开具: (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单位缴费记录开具:通过“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单位社保费”——“开具证明”——“单位缴费记录开具”或“单位完税证明打印”  职工缴费记录开具:通过“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单位社保费”——“开具证明”——“职工缴费记录开具”     
 (二)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单位缴费记录开具:通过“证明打印”——“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补开”或“单位缴费记录打印” 职工缴费记录开具:通过“证明打印”——“职工缴费记录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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