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1份; (2)按要求填交《常州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原件一份; (3)工伤治疗的全部病历资料复印件1份,含门诊病历、出院记录、检查报告等; (4)涉及肢体缺失、疤痕脱发等需提交包括伤残部位的5 寸半身彩照1张。
劳动能力鉴定有哪些程序? (1)提出申请:市区在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C区工伤业务窗口(地址:锦绣路2号);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的在所在辖市或辖区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2)审核预约:市鉴定机构根据申请材料,经审核后按规定预约鉴定时间、地点; (3)现场鉴定:市鉴定机构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鉴定,提出临床检查及鉴定意见; (4)作出结论:市鉴定机构根据专家组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5)结论送达: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派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6)救济途径: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目起15目内,向市鉴定机构提出复核鉴定申请,市鉴定机构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对初次鉴定情况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鉴定结论。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对复核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 15目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7)复查鉴定:自初次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复查鉴定。
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及其受理机构? 职工发生工伤,认定工伤后,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及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常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市本级的,在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C区工伤业务窗口申请; 注册地为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的,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能力鉴定受理窗口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已开通网上办理,可登陆江苏人社网办服务大厅后选择“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模块办理。 单位或个人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常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对劳动能力复核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劳动能力复核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