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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对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用人单位派驻到常州市外长期工作的人员。
备案所需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我市工作单位派出凭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工作地点为异地)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备案方式 (一)线下办理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各辖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二)线上办理
(二)线上办理 我市参保人员可通过“常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常州医保”小程序、“江苏医保云”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多个渠道办理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以“江苏医保云”APP为例的操作流程 第一步:登录“江苏医保云”APP,点击【异地就医备案】; 第二步:点击【新增异地就医备案】,阅读《异地就医备案须知内容》,点击【开始办理】; 第三步: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备案信息和联系人信息,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根据提示上传备案所需材料,其中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可在【示例】中查看并下载,核对无误后,确认提交; 第五步:返回首页,点击【网办进度】可查询办理进度; 工作人员审核完成后,在首页再次点击【异地就医备案】,可查看备案信息。 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前往本人备案的就医地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特别提醒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的有效期,原则上与您提交的认定材料有效期保持一致。若认定材料有效期短于6个月,将不纳入“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范畴,您可选择其他备案方式享受异地就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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